男子地铁站搭讪不成 竟跟踪进女厕!加上后发淫秽信息被拘

2024-04-30 14:44     今日头条

男子地铁站搭讪不成 竟跟踪进女厕!加上后发淫秽信息被拘

男子向女子要微信,被拒绝后,男子一路尾随女子,女子吓得躲进卫生间,没想到,男子居然追进女卫生间,女子再次拒绝,男子却穷追不舍,最后,女子不堪其扰,便加了微信,没一会,就收到男子发来的淫秽视频,女子果断报警。

女子小刘刚出地铁,就被一个穿着大衣的有些秃头的男子盯住了。

男子跟在小刘后面,问她可不可以加个微信?

小刘委婉的拒绝了,然后继续往前走。

可没想到的是,男子就在后面紧紧的跟着她。

小刘心里有一丝丝害怕,就往卫生间快步走去,心想如果躲到卫生间,他就应该不能跟着了吧。

可是男子却跟到卫生间门口,晃了两圈后,他趁人不备,偷偷的溜进了女卫生间。

男子看到小刘继续问她,可不可以加个微信?

小刘再次拒绝,她不想加这个人的微信,看到男子死缠烂打的样子,小刘更加慌张了。

当小刘走出卫生间之后,男子继续跟在她的后面,一副不加到小刘的微信,就不罢休的样子。

小刘看怎么也甩不掉男子,心想不如就先加上,也不能让他总跟着自己呀,毕竟这样也太危险了。

然后,小刘勉强的将手机拿了出来,表示同意加上。

男子加完小刘的微信后,还真就没有再跟着她。

小刘也觉得松了一口气,可是没想到接下来令她气愤的事发生了。

小刘的手机提示音响,小刘拿起手机一看,刚才加他的那个男子,竟然给自己发了2张黄色图片。

没等小刘回复信息,男子又发来1部淫秽视频。

这可恶心坏了小刘,觉得自己简直被侮辱到了。

愤怒之下,小刘选择了报警。

很快警方将男子胡某抓获。

当民警询问他跟小刘是在哪认识到时候,胡某说,是在地铁上。

面对民警的询问,胡某承认自己用微信给小刘发了2张黄色照片,1个黄色视频。

1、胡某给小刘发淫秽照片和淫秽视频,属于什么行为?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黄色视频或者图片,数量达到40个以上时,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有盈利目的,但传播淫秽视频文件20个以上,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件事中,胡某向小刘发送了淫秽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2、胡某要加小刘微信,被拒绝后,他还一直尾随小刘,甚至进了女卫生间,他的行为构成骚扰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胡某一直追着加小刘微信,构成骚扰。

骚扰他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是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小刘被胡某尾随要求加微信时,如果小刘觉得害怕或者感觉被骚扰,可以选择报警。

3、胡某将面临什么样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胡某向小刘发送淫秽图片2张,淫秽视频1个,被警方抓获。

现在,胡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胡某真是色胆包天,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非要加小刘的微信?

还甘冒风险追进女生厕所要微信,更无耻的是他居然还给小刘发送淫秽视频和照片。

现在,胡某要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另外,也提醒出门在外的女孩子,遇到陌生人搭讪、纠缠。千万要冷静,可以去寻找相关工作人员帮忙,或者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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