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当时政府考虑边防军都驻扎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如果只有军事权而没有行政和财政权的话,会不利于作战。在这种背景下,唐朝政府便将当地的行政和财政权都交给了节度使,同时还让他们负责当地的治安维护。
这样一来,节度使就相当又是省委书记兼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兼省武警总队长,再加上先前的军区司令员,他完全成为一个集军权(边防军、地方军)、财权和政权为一身的封疆大吏。

更关键是,节度使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那就是人事任免权。当时的节度使,对所统将领及州郡长吏都有节制以至生杀之权,在这种背景下,他们完全可以将它所在地的大小军政官员,都换成是自己的嫡系,这样他们自然更容易造反作乱。
至于清朝总督呢,就算他搞定了巡抚、提督和驻防将军,想要造反也依然很困难。因为总督、巡抚、提督和驻防将军之下的大小官员,全部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他们会跟着一起造反作乱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理解这一点,我们就应该能够明白,为什么清朝的总督不像唐朝节度使那样容易犯上作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