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罪犯耳后会被刺上圆环、方块或圆形, 各代表什么罪!(3)

2026-03-10 08:22  360kuai

元代刑法中还有一个特殊的规定,如果一个人犯了盗窃罪,却发现他的左右两条手臂上已经纹过身,就在纹身的空白处黥刺。罪犯在黥刺之后自己又私自纹身,把手臂上的黥刺遮盖,如果下次再犯,就要刺在手背上。犯强盗罪的,如果脖子上已有纹身,则在空白处黥刺。

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元代时比较盛行纹身,法律中才会有这些特别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规定反过来又会鼓励那些罪犯纹身,以遮掩丑迹,混淆视听。

明代刑法中关于黥刺的规定与前朝差不多,又特别规定,凡是擅自去除黥刺的,打六十棍,并且补刺。

八旗军入关,中国社会大幅倒退,在臭名昭著的"逃人法"中就有黥刺之法。明末清初,清朝统治者掠掳大量汉人,世代充当满人的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压榨和禁锢,纷纷逃亡,朝廷于是专门制定"逃人法",其中规定:逃人第一次被捉,黥刺右颊,鞭刑一百以后归还原来的主人。如果再次逃跑,捉到以后黥刺左颊,鞭刑一百之后归还给原来的主人。第三次逃跑,被捉之后要被判处死刑。而且凡是窝藏逃人的百姓,要比逃人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本人处死,妻子和家产一律籍没入官,连左右邻居也要受到株连。

以后因为汉人的反对,"逃人法"逐渐放宽。到了康熙初年,规定七十岁以上、十三岁以下的逃人,无论男女都不再鞭刺。如果逃人能投案自守,也可以免去鞭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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