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也被提及,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钜泉香港(持股比例 22.24%)的股东杨士聪、王颖霖和谢燕村在发 行人 4 席非独立董事占有 3 席;第二大股东东陞投资(持股比例 13.73%)的股 东黄瀞仪在非独立董事中占有 1 席;高华投资、炬力集成、李云清和万骏实业因 上层股东的亲属关系(以下合称"叶氏家族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 27.72% 的股份,未参与公司经营并派驻董事,已出具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
上交所要求说明,钜泉香港、东陞投资是否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无实际控制人下保证公司稳定、有效运行的措施。
钜泉光电回复,根据钜泉香港、东陞投资出具的书面说明,钜泉香港、东陞投资不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为保持公司在无实际控制人架构下稳定、有效运行,发行人已作出如下安排:
(1)建立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发行人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完善的治理结构为发行人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发行人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制定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法人治理制度文件,并在实际经营中严格遵照执行。此外,发行人建立了季度经营情况汇报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董事会审议季度经营情况,并且每年度召开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年经营情况及下一年经营计划。按照内部治理制度,涉及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需对应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组建稳定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
发行人组建了稳定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相关人员在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领域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且该等人员均未在发行人董事会任职,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依法履职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组织架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同时,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并一直注重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发行人近两年来一直从事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主营业务清晰,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构建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主要股东完全分离、相互独立。发行人构建了完整的采购、研发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在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发行人已从业务体系方面作出有效安排,能够保证业务的稳定性。
(4)发行人主要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63.69%)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通过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发行人股权及控制机构稳定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