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下,唐朝不同兵种的士兵,待遇相差有多大?(5)

2021-09-19 12:00  360kuai

战乱时期,授勋成为朝廷或者军阀收买军心的一个重要手段。安史之乱期间,颜杲卿大破安禄山的部下李钦凑,玄宗赐给其部下数百人勋官。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战士授勋人数剧增,安史之乱后期,朝廷封赏的勋官多达万余人,待遇也大不如从前。

士兵的医疗待遇不仅关系到士兵本人的健康,也关系到军队士气和军队战斗力,关系到战争的成败,所以统治者也比较重视这个问题。

唐代伤病士卒医疗待遇的内容包括:政府给军队配备随军医生,"行军及作役之处,五百人以上,太常给医师一人",用于救治伤病军人。士兵如果患病,主司不为之请医或医官不给医治,造成患病士卒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的,主司和医官要受笞刑四十的惩罚;如果造成士卒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的,主司和医官则要被判处徒刑一年。

士兵得病后,其所用的药物由政府或者部队无偿提供。部队内部有着自己的药局,如果这种药局里的药物不能满足治疗的需要,则由官府出钱,在市场购买。军队在行军途中,如果出现严重的伤病者,可以留在路过州县养病,并由该州县提供医药及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