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下,唐朝不同兵种的士兵,待遇相差有多大?(4)

2021-09-19 12:00  360kuai

防秋兵是在安史之乱之后,为遏止吐蕃东侵而驻防京西京北的军队。防秋兵粮食标准为每年给月粮14石,超过边军月粮的标准。他们不但自己有军饷,家属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一般为防秋兵士兵的三分之一。这也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唐朝,军人立功受奖已被写入法律,有了十分详细的规定。这种军中的赏赐称为"尚格",军人在战斗时,矢石未交,先锋挺入,陷坚突众,贼徒因而破败者,为首功,赏绢十匹。

和物质上的赏赐相比,"授勋"无疑更有吸引力。在唐代,立功大小是授勋的唯一依据。凡英勇战斗者,都有机会立一等功,酬勋三转。如果在攻城战中能首先跃入对方城池者,其功称为"跳荡功",可得到更高、更多的奖励,从士兵一跃而成为军官。

唐代这种因作战有功而授官的战士,称之为"勋官"。勋官可以由政府授给勋田,其家人犯流罪以下,可以减一等,有免除征役的特权,可以娶妾。但是勋官同职事官相比,待遇还是有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