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文明之邦 尚义渊远流长
义是我们民族特有的文化品质,是中华礼义之邦一个显著的民族特点。"桃园结义"故事植根于我们民族文化的深厚土壤,深深打上我们民族的传统道德烙印。
我们的先人一向崇尚义,视义为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古人解说"义",把它同"宜"连在一起,所谓"义者,宜也。"《礼记·;中庸》。韩愈《原道》进而解说道:"行而宜之曰义。"这就是说,义是泛指一切正义的行为。它包括重然诺、守信用,扶助弱小,见义勇为,忠于国家和民族等优良品性和德行。这种义,不是儒家所发明的,而是我们民族所固有的。
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里以深情的笔触赞美了先秦的一些侠义之士,写了他们舍己为人、施恩不图报等可歌可泣的侠义行为,至今读来令人感动。我国历史上许多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赴汤蹈火、舍生亡死、义无反顾的忠肝义胆之士,都反映了我们民族的气质和品格。当然,无论是先秦的侠义之士,还是历代的忠义之臣,不可避免地都带有时代的局限和历史的局限,今天不能全盘吸收,一概肯定,但义作为一种正义之举、一种优良的品德,是任何时候都应当大力张扬的。
正因为"桃园结义"故事反映了我们民族特有的尚义品质,所以能唤起人们的共鸣,得到人们的赞赏,历久不衰地广泛传扬。刘、关、张的结义誓言,"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这十六个字,拿到什么时候也不会过时。"桃园结义"影响所及,常为后人效仿。当初孙中山先生吸收革命党时,就是组织大家在关圣帝君神坛之前焚香盟誓、立志革命的。见《中国神仙传》引《中外杂志》第21卷第4期。
现在,我们不提倡结义这种形式,更反对以结义之名行不义之实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就义的积极涵义而言,无论于国于民还是对于个人的立身行事,都有其重要的价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是应当大力倡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