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政府一看这还了得,遂出兵朝鲜,干涉其内政,用军队打散大院君支持者,让亲中势力闵妃上台。
但大院君才是对日强硬者,朝鲜新政府对日根本硬不起来,在日本的威逼利诱下,与日本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日本在朝鲜获得了领事裁判权和驻兵权,并进一步扩大了在釜山和仁川的开埠范围。
为了应对日本威胁,朝鲜政府被迫引入清政府对抗日本,与清政府签订了对自己来说也有点吃亏的条约:《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仁川华商租界章程》、《釜山华商租界章程》等。
根据这些条约,清政府相继获得在朝境内的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权等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