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三国时期,再嫁并不怎么受立法指责,而我们所熟知的寡妇再嫁的也很多。
比如甄宓。甄宓先是袁熙之妻,袁绍败亡后,被曹丕所纳。顺便说一句,虽然甄宓因为生了儿子曹睿而成为皇后,但在曹丕生前,甄宓从未当过皇后,而一个"纳"字也说明,甄宓并不是曹丕的正妻,而是侧室。
再比如何晏之母、秦朗之母。何晏是东汉大将军何进之孙,秦朗是秦宜禄之子,但他们同时也是曹操的养子,可知他们的母亲也是被曹操纳为了妾。
道德仁义的刘备,也有娶寡妇的例子。刘备占据成都之后,在法正等人的劝说下,娶了刘璋之兄刘瑁之妻吴氏。
但这些寡妇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他们所依附的夫家是政治斗争失败的一方,并且已经身死。而曹操、曹丕、刘备纳他们为妻妾,除了他们貌美的缘故(甄宓、秦氏),更多的还有曹操刘备意图继承他们身上所附带的夫家的政治利益(吴氏、何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