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秦国在一些文化基因上继承了商朝的属性。商朝就是一个女性地位比较高的朝代,比如武丁的王后妇好能够带兵打仗,并且还被武丁赐予了土地;而商纣王被灭的一条重要罪证就是他放纵女人掌控朝政,实际上也就是女性参与了商朝的国事决策。《尚书》当中的“牧誓”这样写道:
“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
这是周武王讨伐商纣王的誓师大会上的发言,可见商朝的女性地位确实是比较高的,经常会参与到军国大事当中来。而秦国继承了这种传统,我们看秦国的历史,就会发现女性当权在秦国非常的频繁,包括秦始皇的上位,也是得益于一位当权的女性——华阳夫人,算起来是秦始皇的奶奶,没有华阳夫人,秦始皇很可能做不了秦王。

还有比较著名的“芈月”,也是主导秦国大政很多年的著名女人,这在其他六国的历史上都是比较难以得见得。加上秦国信奉法家,并不像儒家那样对女人得定位有固定得要求,而只讲究“公平公正”,所以男女地位上确实比较平等。这一点从秦国出土得一些法律条文也是可以看出来的。比如秦简的《法律问答》:
“女子甲为人妻,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巳官:当论;未官,不当论。”
意思就是,如果夫妻二人写好了婚书,两家互相同意,但是女子本人不同意,并且逃婚了,那么女子该不该责罚呢?秦朝法律给出的标准答案是,如果双方已经在官府登记,并且得到了官方的认可,那么逃婚的人不论男女都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只是两家的私人条约,那么就不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