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历史上的大贪官大家可能都会想起清朝的和珅,但在很多喜欢清朝的历史人口中也会说李鸿章才是清朝最大的贪官。为什么大家会这样认为呢,今天就来看一看李鸿章到底贪了什么。

作为淮军、北洋水师的创始人和统帅、洋务运动的领袖、晚清重臣,官至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授文华殿大学士,曾经代表清政府签订了《越南条约》《马关条约》《中法简明条约》等。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慈禧太后视其为''再造玄黄之人'',著有《李文忠公全集》。与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并称为''中兴四大名臣'',与俾斯麦、格兰特并称为''十九世纪世界三大伟人''。
道光三年正月初五(1823年2月15日),李鸿章出生于合肥肥东县东乡(现属合肥瑶海区)磨店乡。李鸿章在兄弟中排行第二,大哥李瀚章(1821年-1899年),后来也官至总督;三弟李鹤章、四弟李蕴章、五弟李凤章、六弟李昭庆(1835年-1873年),后来也都非富即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