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互联网存款产品全军覆没(3)

2020-12-22 09:51     网易新闻

孙天琦总结了监管关注的主要问题:

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

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

有意突出存款保险保障的宣传,歪曲了利率溢价机制;

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

据官方统计,目前11家头部平台上展示的银行,涉及存款在售的银行50多家,绝大部分为中小银行。

3天,互联网存款产品全军覆没

12月15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发表主题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续)》的演讲。

孙天琦介绍,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很多消费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了存款服务。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通过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以3年、5年期为主,3年期利率最高为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近半数产品的起存金额仅50元,且均可提前随时支取。

该模式下,客户在某平台上多家银行的数十种存款产品中选中A银行产品,只需点击平台页面的“立即存入”按键,即跳转至A银行II类电子账户的开通页面。客户首次在该平台开立电子账户,需绑定本人B银行Ⅰ类账户银行卡、上传身份证照片和完成人脸识别。后续客户在该平台开立其他银行电子账户时,无需再进行绑定银行卡和上传身份证照片的操作,只需人脸识别即可。完成账户开立后,点击“充值”或“确认存入”按键,资金即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或人民银行转账系统,从绑定的B银行转入A银行的II类账户中购买存款产品。整个流程仅需几分钟,简便快捷。

“目前,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银行主要为地方中小银行甚至村镇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部分银行存款规模得以快速增长,有的平台存款规模占其各项存款比重达83%。其中,异地存款占绝大部分。部分中小银行依靠平台存款弥补了流动性缺口,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孙天琦指出。

具体来说,孙天琦给出七条监管建议:

一是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

二是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

四是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

五是完善存款保险偿付规则,避免金融机构滥用存款保险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

六是严禁平台对存款“集中比价—竞价”;七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促进有效竞争和稳健的金融创新。

监管降至?或不会“一刀切”

根据《财联社》,多个独立信源向记者透露,相关监管政策或将于近期发布,从目前监管的态度来看,不会对互联网存款产品“一刀切”,这也是为了防范一些过度依赖这种揽储方式的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

与此同时,多位专家学者认为,监管思路应避免“一刀切”,考虑“分层监管”,按照所涉及风险高低进行监管,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可为中小银行留出揽储渠道。

浙江大学金融硕士学术主任陈弘益也表示,互联网存款利率如果明显超出市场行情,则将有可能造成金融系统的不稳定,这才是真正需要监管的部分。他认为,互联网存款能够成功,不仅是因为高利率而已,其直观便利的操作,更能够受到年轻用户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