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伙伴“扩容” RCEP从签署到生效还要等多久?(3)

2020-11-23 10:08     新华社

张建平:此前与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中,经济规模最大的是韩国,GDP在1.6万亿美元左右。RCEP不仅有韩国,还包括了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日本,从体量上就是一个巨大的突破。

作为一个新型的自贸协定,它还有渐进式零关税、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诸多亮点,内容从传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拓展到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等21世纪的贸易投资规则议题。

诸竹君:显然,RCEP是一个包容性非常强的区域协定。RCEP谈判期间,日本等成员国对放开农产品保护一直持保留意见;在服务贸易领域,关于是否一开始就采取负面清单的高水平开放问题,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也有各自的考虑;加上美国大搞制造业回流、介入TPP,以及同期推进的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不顺,多种因素造成RCEP谈判一再拖延。

沈铭辉:因为主要成员国都以制造业见长,所以RCEP跟其他区域自贸协定相比,更强调货物贸易,这方面的相关条款也更加细致。

过去很多自贸协定都秉持唯一性的原产地标准,比如采用保守的区域价值成分原则,有利于维护区域内部利益。但RCEP在原产地规则上,允许区域价值成分原则和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两者间二选一,对区域内企业来说更加自由灵活。

以前,区域内厂商的原产地证书,要到贸促会或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去认证,RCEP在这方面进行试验探索,厂商可以采取自我认证--因为担心有欺骗行为,以往只有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才有资格自我认证。这方面的突破,过去在发展中国家是不可想象的。

总体来说,RCEP在新领域有所探索,既有包容性又有全面性,是适合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多样性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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