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改朝换代、政权更替之际,到底是顺应时局"良禽择木而栖"还是守住"忠臣不事二主"的道德标准,一直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古代"华夷"观念之下,宋末和明末面对少数民族政权时,这个问题显得尤为尖锐。在民族大义上有缺陷的人,无论其他方面的成就有多高,都不会得到较高的评价,比如钱谦益。
钱谦益,字受之,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探花,历万历、天启、崇祯三朝是明末"东林魁首"。钱谦益为官结党营私、排斥异己,因此屡次被贬。但其办事能力又使得他被朝廷器重,每次都能东山再起。
比如明崇祯元年(1628年),钱谦益任詹事、礼部侍郎。当时崇祯帝准备重组内阁,命大臣们推举阁臣。当时礼部尚书温体仁和同为礼部侍郎的周延儒得票较高,但钱谦益考虑到这两人一起入阁,名分都会在自己之上了,所以发动自己的门人一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