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大“怪相”:官员们都以被皇帝“廷杖”为荣,难道他们喜欢受虐?(2)

2021-10-03 16:59     360kuai

关于廷杖的具体情况,明朝时期的《叔子文集》有详细的记载:"众官朱衣陪到午门外西墀下,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七校百人,结衣臂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背以下束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拽,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当众脱掉裤子打板子,同样是廷杖,但打起板子来却有很大的区别,这个标准就掌握在行刑的锦衣卫手中,据说想干这个活还得经过考试,考试过关才能上岗,具体过程是:拿一张纸保住砖头,用木棍击打,打完之后,里面的砖头被打碎而外面的纸不破者即为考试过关,否则即遭淘汰,此外,执行者在行刑时还要看监杖太监的动作行事:若两靴尖向外八字分开,即表示要轻打;若向内收着,则表示重打;如果太监说一句"给我好生打着",那这个人基本上就得到阎王哪里报道了。

廷杖发展的巅峰时期是嘉靖年间,在当时著名的"大礼议之争"中,曾有二百多名大臣为"争大礼",跪在紫禁城的左顺门请愿,恼羞成怒的嘉靖帝于是下令锦衣卫伺候,凡是五品以下官员有一百三十四人被杖,当时就有十六人被打死,后来带头的杨慎等八人又被打了一次,又打死了一人,按说这种有生命之忧的酷刑百官躲避不及才对,然而士大夫们的思想却很奇葩,他们似乎很享受这种廷杖所带来的快感,因为在他们的信念中一直奉行着"生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思想,在他们看来,只要能青史留名,就算被打死也值了,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如果皇帝是明君,我随便上书怎么说都没事,但如果皇帝是昏君,我上书指出皇帝的错误,皇帝却把我打一顿,这就证明我是一个忠臣,就能青史留名,流芳百世,当然,最好还是不被打死,让自己活着的时候就能享受这种名声所带来的福利。

第一拨从"廷杖"中获利的人是在成化年间,当时的翰林院官员章懋等四人上书劝诫宪宗朱见深取消元宵节例行的花灯烟火晚会,节约开支,不料,朱见深十分恼怒,将章懋等四人全部被流放边疆,还将其中的三人在流放之前廷杖二十下以示羞辱,但是让朱见深想不到的是,这四人随后却因秉公立言得到了当时舆论的褒扬,获得"翰林四谏"的美名,而且事后不久朱见深就将他们全部召回,并加以重用,从此之后,明朝的官员们似乎找到了一条简捷的成名之路:用一屁股的伤痛换取一辈子的美名,相反,朱见深的昏君之名也做实了,而历史上的朱见深也确实是个昏君,大明王朝到他手里的时候国力衰败,民不聊生,幸好他有个好儿子,在他死后,他儿子挽救了这种颓势。

在这种"无良"逻辑的推动下,一些人为了赢得名声,就故意惹怒皇帝,甚至有的人实在找不到借口,就攻击皇帝亲近的人甚至是皇帝本人,总之目的就是要引皇上打自己一顿,他们之所以敢触怒皇帝,以被廷杖为荣,但如若侥幸不死,就会立即成为士大夫口中刚正不阿的忠臣形象,备受赞扬,即使是为此被贬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了名声,过几年自然就会有办法再重新调回来,还能升官发财,何乐而不为,正是在这种"畸形"心态的风气下,在明朝出现了不少关于廷杖的趣闻,万历年间,因"张居正夺情案",御史赵用贤因弹劾张居正被责以廷杖,当时打得他身上的肉一块块脱落,但是打完之后,他老婆把被打下来的肉捡起来,拿回家腌制成腊肉,从此代代相传,这也成了他们老赵家标榜正气的传家宝,然而在张居正死后的第二年,赵用贤就被重新启用,当时的朝廷大臣们都争相拜见他,致使他的名望有了很大的提高,从此之后他官运亨通,一路高升至吏部侍郎,除了这些,还有不少官员的妻子因为丈夫没有在劝诫皇帝的联名上书上签名,错过了挨打的机会而后悔不迭,我想她们后悔的是自己的丈夫失去了一次博取名声、升官发财的好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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