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繁荣的大唐,其实就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3)

2021-10-09 18:39  360kuai

比如“户无土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闽多佳刹,而僧尤盛。一刹虚席,群衲动色,或挟书尺、竭衣盂以求之,有司视势低昂、赀厚薄而畀焉。先输赀,后给帖,福曰实封,莆曰助军。”唐宋之际的税收制度的变化说明了国家对既成事实的接纳,也说明均田制向土地私有制转换的完成。陈伯瀛在其《中国田制丛考》说:“案北宋所谓限田,似品官在限内可以置田产而不纳税。其在限外,则置产仍可,惟须纳税如制耳,然则所谓限田,乃限官户‘免税’之田数,而非限官户‘占有’之田数。”指出税收也针对官员,在免除部分税收之后按照田产征收。“至建中两税法出,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抑制兼并政策猝然崩溃;代之而起的,是反其道而行之的不抑兼并政策,并且随之成为我国后期封建社会(宋元明清阶段)处理土地问题的主要原则。”说明了当时的政府已经适应了土地私有制下的国家统治,均田制已经完全崩坏。

均田制崩溃造成的大量丧失国家保障的贫民是宋代庶族宗族文化兴起的重要原因。在唐代均田制之下,农民计口授田,客观上以国有土地形式保证无土农民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然而,均田制破坏后政府无力保证贫民获得土地,并在事实上默认了土地兼并后的贫富不均的客观现实,这造成了大量的流民,也在客观上引起了贫民的内在恐慌与不安。天宝年间:“爰及口分、永业违法买卖,或改籍书,或云典帖,致令百姓无处安置。”凸显出土地兼并后人口与土地的矛盾。而宋代更是不抑兼并,仁宗“田畴邸第,莫为限量”,故而大量的豪强加速兼并土地。浙东越州鉴湖,“溉田八千顷,食利者万家,前守建言‘听民自占’,多为豪右所侵。”

南宋真德秀在谭州任上所写《喻俗文》:“如豪强横占、吞谋贫弱,奸狡诈伪、欺骗良善,教唆词讼、计嘱公事,聚众斗殴、开坊赌博,居停盗贼、屠宰耕牛,沽卖私酒、兴贩禁物,诸如此类,皆系非法。”《宋史》也记载“然役有轻重劳佚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承平既久,奸伪滋生。命官形势占田无限,皆得复役,衙前将吏得免里正、户长。而应役之户困于繁数,伪为券售田于形势之家,假佃户之名以避徭役。乾兴初,始立限田法,形势敢挟他户田者,听人告,予所挟田三之一。”这表明宋代较之唐代并没有扭转土地私有化的历史趋势。需要指出的是历史案例中不少官僚主张抑制兼并,但是,宋儒都强调了需要抑制的是非法的兼并,对于合法的兼并显然是默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