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还是皇权大?北宋少女谋杀未遂,被判极刑引发激烈连锁反应

2021-09-25 07:59     360kuai

何为“法律”?或许在许多人看来,法律不外乎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对于谋害他人性命的凶犯而言,跟他们讲人道和人权,简直就是天大的讽刺。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从18世纪以来,许多西方国家开始致力于废除死刑,以此来彰显所谓的人道主义。有朋友可能会对此表示质疑:从某种意义上讲,取消死刑就意味着法律丧失了一部分约束力和震慑力,那要法律还有何用?

题外话说得有点多,我们今天来讲北宋发生的一起轰动一时的案件。或许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衙门对此案判的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在当时,此案由下而上牵扯到了几乎所有的要害权力部门,多位官场大佬不惜为之当庭对峙,甚至连皇帝的话都不管用了,这便是北宋轰动一时的“阿云之狱”。

事情是这样的:公元1068年1月,登州府有个叫阿云的13岁姑娘被官府缉拿归案。阿云犯的事没啥技术含量:她大半夜拿着大砍刀去砍自己的“未婚夫”,也就是一个叫韦大的光棍。原来,阿云母亲刚刚故去尸骨未寒,她的叔父就急不可耐地把她嫁给韦大。说是一门婚事,其实跟卖没啥区别——老光棍韦大家里也没几个钱,阿云的叔父顶多能得到几石粮食。但对后者而言,蚊子再小也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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