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印刷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北宋时期的雕版种类比较多,如:四川、福建印刷行业便使用颜真卿柳公权的字作为范本。为了统一字体,宋徽宗规定所有印刷行业一律使用“瘦金体”。
不过,这种字体是纯粹的书法字,显然是不适用于印刷行业的。为了完成皇帝老子下达的任务,工匠们对宋徽宗的字体进行了改造,一直改到北宋变南宋,“仿宋”这才出炉。虽说秦桧的“秦体”脱胎于“瘦金体”,但二者并不是一码事,且“瘦金体”与“仿宋体”之间也有区别。
原本,用印刷体来讨论书法,就是比较愚蠢的行为。如果,连印刷体的来源都分不清楚就拿来生搬硬套,那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今天笔者所讲的内容,与艺术无关,只是找出两个时人对蔡京、秦桧字体的过誉之处进行指正。如果,想要证明秦桧、蔡京的书法有过人之处,一定要从书法本身出发,从艺术的角度探讨。脱离了书法本身,以某些历史事件或虚假消息作为佐证,无疑是不足为信的。
就像是有人凭借“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手刃数人”以及李白为裴将军作诗的资料断定李白是大唐剑术高手,甚至,将他夸成了剑仙一样。除非我们在史料中找出“李白与裴将军单挑,数百回合不相上下”的佐证,否则,这一切推论都是不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