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旧上海十大美女之首,62岁时被小伙非礼,71岁时被同一人杀害(3)

2024-06-14 08:02  搜狐

1978年8月21日,她举笔向长宁公安分局写了一封检举信。长宁公安分局也收到这封来信,并记录在案。处理经过及意见一栏内写到:“1、来信人蒋梅英,原住延安西路548弄80号。蒋梅英,女,1913年生(66岁),浙江镇海人,据资料掌握解放前与军统特务戴笠有过一段接触,其父亲反革命分子。2、与孙发仪联系后,孙同志确曾听蒋梅英讲起周同志作风不正之事,当时孙同志对蒋梅英的反映作了一般接待和掌握。来信人要求保密,作为平时掌握并不追究。我们认为不要再复来信人了。”来信处理人为徐鹤亮。日期是1978年10月9日。

蒋梅英的这封信,丝毫没有影响到周荣鹤的平步青云,周荣鹤从户籍警到治安警,又到内勤,在派出所当了5年警察后,又到分局做了1年信访接待工作,再到江苏路派出所任副所长,1983年任局团委书记。在他当治安警期间,利用警察职权先后奸淫猥亵3名妇女。

当“严打”开始以后,周荣鹤越发心惊肉跳。所以,“严打”一开始,他就约当事人谈话,晓以利害关系,堵住这几个女人的嘴。剩下的只有蒋梅英了。

周荣鹤做了亏心事后,常常是提心吊胆,3个女人的影子始终在他眼前晃动,还有对蒋梅英的举动也无法在他心里抹去,生怕她们检举揭发。尤其是到了1983年,他已是局团委书记,作为后备力量重点培养。

1983年10月21日晚上8点50分左右,他敲响了蒋梅英的家门。蒋梅英开门见是周荣鹤,禁不住一愣。周荣鹤见蒋梅英独自一人在屋,就走了进去。蒋梅英警惕了,问道:“做啥?”周说:“侬先坐下来。”周荣鹤坐下对蒋梅英说:“蒋梅英,我今朝来向侬赔礼道歉。以前我侮辱过侬,对侬不尊重,请侬原谅,今朝来同侬打个招呼。侬不要检举揭发,总归是我错了。”蒋梅英已经不耐烦了,说:“算了,算了,事情过去了,还有啥讲头。”她的嗓门开始大了。

蒋梅英嗓音一高,周荣鹤心慌了,他把蒋梅英按倒在椅子上,说:“侬不要响。”蒋梅英被周这么一按,火气顿生,刚要开口说什么,却被周荣鹤用一只手捂住了嘴,另一只手挟牢她的头颈。蒋梅英越挣扎,周荣鹤的双手捂得越紧,卡得越牢,还用双腿夹蒋梅英的脚,生怕她蹬地板,惊动楼下邻居。渐渐地,蒋梅英不动了。

旧上海十大美女之一的蒋梅英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命归西天,时年71岁。

当地警方联合组成专案组侦破这起凶杀大案。

到了20日左右,蒋梅英的儿子周德安从外地来沪。当专案组向他调查时,他马上想起母亲曾经对他说过有个姓周的民警侮辱过她,还说母亲曾写过一封检举信给长宁公安分局,具体时间说不清楚。

有邻居证实,蒋梅英在1974年确实向他说起过周荣鹤侮辱她的事情。为了查实,专案组人员到长宁公安分局翻找信访档案资料,从1974年一路翻下去,终于找到蒋梅英来信的登记表和那封原信。至此,周荣鹤侮辱蒋梅英的事实查清。其实早在案件发生后的第3天,老民警孙发仪就向派出所领导报告过周荣鹤侮辱蒋梅英的事,并怀疑周是否会下毒手。然而这一重要反映却没被引起重视。

当时叫周荣鹤“开口”、有“审讯奇才”之称的原803神探谷在坤回忆说:“当时为了正面接触周荣鹤,我们在申江饭店借了一间房子,由分局政治处一位领导将他送到申江饭店。第一次接触,刚刚坐定,周荣鹤马上知道是怎么回事,即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纸,说是交代早写好了。”

谷在坤说到这里,不由笑出声来。原来,周荣鹤写的是同3个女人之间的交代。谷在坤说:“周荣鹤的这种腔调叫不打自招。他企图扔出几粒芝麻来搪塞一下。当涉及到蒋梅英时,他竟说不认识蒋梅英,也不知蒋梅英住在哪里。这种谎话一出,我们即知他在躲避要害,越是用谎话躲避越有问题,我们越对攻破这起案子充满信心。总共花了3天时间,我们就将这起大案攻破。”

1985年7月,周荣鹤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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