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不愿抚养幼女,8年多次诉讼!怎么判?(2)

2024-10-24 11:24  江苏新闻

殷婉璐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我们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方法,加上心理辅导心理疏导,慢慢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以及双方对彼此的误解,为双方的沟通交流搭建了一座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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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双方慢慢打开心结,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符合双方实际的调解方案。男方表示愿意继续抚养孩子,女方把抚养费提高到每个月5000元,并增加陪伴孩子的时间。

目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正在探索对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的监护人实施强制措施,力求将家庭教育指导贯穿到涉少年儿童抚养案件的审理全过程,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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