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不愿抚养幼女,8年多次诉讼!怎么判?

2024-10-24 11:24  江苏新闻

10月23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目前离婚诉讼中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等突出问题,发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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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涉及一名年仅1岁4个月的幼女。2016年5月,她刚学会喊爸爸妈妈,就因父母离异被判给父亲直接抚养,母亲支付抚养费。但随后8年里,父亲连续打了多次官司,从区法院一直打到省高院,要求变更抚养权。但女方以再婚再育为由,拒绝直接抚养女儿。

殷婉璐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双方都有比较好的工作,抚养的能力都是有的。男方一直认为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拒绝抚养孩子,认为女方在心理上是不想要这个孩子的,所以他就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某种程度上是逼迫女方对抚养问题进行重视,和他一起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女方就觉得男方的行为非常过激,不能好好沟通,所以女方一直也都是比较抗拒男方的种种行为。

8年的历次诉讼中,法院支持了男方要求女方提高抚养费的诉求,但根据家庭实际情况,仍然判决孩子归男方直接抚养

今年4月,男方以身体不好及收入降低为由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此时,孩子已经9岁,男方也称,8年诉讼,他不仅身心俱疲,而且也给孩子的成长蒙上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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