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对构成犯罪人员追究刑责
其实,"英之园"的违法建设问题早已被当地政府注意到。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宋伟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早在2020年之前,相关部门就已经注意到"英之园"违建情况,"但是因为涉及一些利益,整个过程错综复杂,等到2020年才下发没收处罚"。
2020年9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4月29日,我分局依法对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占地建设"英之园"面积57.389亩、建筑面积10321.61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但这次没收并没有推进下去。多位村民回忆,2020年,相关部门曾来"英之园"贴封条,陈英彪儿子的一个下属叫人开来吊车,把贴有封条的大门直接拆掉了。那段时间,"英之园"还在连夜施工。
宋伟军说,陈英彪不服这一处罚,2020至2023年一直在走司法程序。直到2024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对陈英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陈英彪的违法行为分别属于占用耕地、建设用地中的从重情形,责令其拆除违法建筑。
2024年3月,时任村主任陈伟林、前主任陈烈宣以及一位村干部被带走调查。民事裁定书记载,2024年4月,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西二社区居委会村主任陈伟林被执行逮捕。
西二社区居委会一位村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陈伟林等三名村干部的案件于今年4月开庭,一些村干部曾列席旁听。
除了三名村干部,"英之园"违建事件中,是否有更高层级官员被追责?宋伟军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查办"英之园"违法情况有广东省委巡视组的介入,为此,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向省里递交了报告。
5月16日晚间,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一则通报也表示,针对"英之园"违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深入调查,已对构成犯罪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部门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中国新闻周刊》通过"英之园"相关土地案件的代理律师向陈英彪转达采访诉求,律师称,陈英彪让其转告,自己不愿意接受采访,也要求律师不要对外披露相关案情。
建设多年的违建被查处,目前,舆论对于拆除"英之园"呈两极分化,一些人表示惋惜,认为拆除如此庞大的具有潮汕特色的建筑群是一种资源浪费,一些人则认为,依法判定拆除就得执行,不能因为价值高就置身法外。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2024年12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曾联合发布《汕头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将违法建设分为三类:一般违法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类违法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类违法建设,并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影响的轻重,在以拆除为大原则之下,提出拆除、没收、纳入监管三种处置方式。
宋伟军表示,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最初考虑到"英之园"在工艺、文化方面有一定价值,对其处置方式是没收,归公后交由村里去管理使用。但是,当事人陈英彪拒不配合没收,后面才走了一系列法律程序,最后法院判决拆除。
"拆了太可惜,不拆民愤太大。"一位西二社区村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