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同村的小张最近老是去她家骚扰她。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一开始小张在阿花干农活的路上口头调戏一下。不过自从她的丈夫生病后,小张开始变得变本加厉,直接假借上门看望阿花丈夫的名义去骚扰她,阿花不胜其烦,可又不敢告诉别人。怕传出去名声不好。心想等丈夫病好了他也就会收敛了,只能忍气吞声着。
谁知没过多久,阿花丈夫的病情突然加重,直接卧床不起。阿花只能放下手中的农活,在家照顾重病的丈夫。阿花平常在村里的人缘还算不错,村民们看见阿花一个人照顾她丈夫的同时还要打理农田,纷纷伸出援手,让阿花安心照顾她丈夫,农活就由他们包了。阿花无比感动,感谢大家的同时表示自己可以的,见村民们坚持再次感谢后便答应了。

02.
毒杀强奸犯
一天阿花在卧室照顾丈夫,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出了卧室一看是小张偷偷摸摸进门了。小花问他过来干嘛,小张猥琐笑笑,嘴里说来看看你丈夫,身体却向小花不断靠近。小花心知他打的什么算盘,想推他出门。可力气终究没有小张大,被小张抱住往屋里走去,此时外面传来走路的声音,小花作势想要喊门外的人,小张这才放开她,从后门走了。
没过多久阿花的丈夫就病逝了,少了一个人,小张更加肆无忌惮了。一天夜里小张直接翻墙进入阿花家里,把阿花强奸了!事后小张威胁小花,你要是敢说出去,我就说是你勾引我的,看你以后在村里怎么过。小花无奈,只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可谁知忍让只会让人得寸进尺,此后,小张前前后后四次翻墙进入阿花家里,强奸了阿花。一天白天,小张上门对小花说:"今晚不要睡太早"。小花实在忍无可忍,提前买了老鼠药,把药掺在了晚饭里。等到晚上小张来的时候,哄着小张吃了下去,最终小张中毒身亡。

专家总结:
那阿花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呢?咱们先来分析一下,正当防卫首先应当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对于第一点,这个小张要强奸阿花,行为无疑能构成不法侵害;对于第三点,《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本案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者正当防卫的关键讨论点在于:本案第5次强奸行为是否正在进行,即阿花是否已经面临着紧迫危险。若能说明不法侵害确实正在进行,那么阿花的行为就符合正当防卫的时机条件,成立正当防卫;若不能说明不法侵害确实正在进行,则是事前防卫,成立故意杀人罪。"四次翻墙进入阿花的家中将其强奸"及"今晚不要睡太早"可以视为小张在对自己的不法行为作出预告,明确他准备于当晚作案。因此,当晚小张入户之时,已经属于"着手实施犯罪",处于可以防卫的时间范围之内。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本案中,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已经十分明显,所以是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