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到达刘某的出租屋后,女子没任何遮掩,直接表明,自己希望能够肉偿,通过发生一次关系,将这1000元一笔勾销。
虽然杨某已婚,但看到杨某如此主动,按捺不住冲动,犹豫片刻后同意了这个要求。
双方宽衣解带,两人发生关系后,杨某心满意足的穿上衣服,正要下楼离开。
没想到,民警接到周边邻居的举报,称刘某涉嫌卖淫,民警很快上门,进行突击检查,看到了杨某和刘某。
杨某顿时慌了神,在民警的询问中,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民警见状,将杨某和刘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最终认定为卖淫嫖娼,对杨某作出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被拘留时,民警应当通知相关家属。
杨某打电话给了妻子,告诉她自己被拘留的情况。
拘留期满后,杨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觉得自己是冤枉的,自己当时去刘某的出租屋,是为了要账,并没有嫖娼的主观意图,而民警也没抓到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