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遏制问责乱象,少让基层干部“负荆前行”

2025-01-06 10:01  半月谈

记者近期在基层采访发现,西部某县水利、发改、文旅、林草、交通、自然资源等多个职能部门领导均因工作原因身背处分,有的干部甚至身背多个处分。到了年底,干部之间甚至相互调侃:"没有背处分的干部要请大家吃饭。"像这样的情况,在基层并不罕见。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这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但一些地方却将问责当"法宝",习惯以问责处分来推动工作,导致对基层问责泛化,基层干部承受较大的任务压力和问责风险,一些基层干部背着处分干事,"戴罪立功""负荆前行"现象较为突出。

对基层问责泛化突出表现为,出问题的原因不全在基层,甚至不在基层,问责时却"眼睛向下"。西部某市在督导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时,发现某镇内工厂废弃设施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市级部门立即向镇里反馈问题,责令督促整改,镇里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因此受到处分。然而,相关问题乡镇早在一年前就向上级部门汇报申请过,上级多个职能部门均知情,但没有行动;镇里想处理,但没钱没权,导致事情久拖不决,直到被督查整改。

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是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主体单位,乡镇及时排查上报问题已经履职尽责,在这种情况下,只问责乡镇干部有失公允。一些基层干部直言,这样的问责就是给"上面"一个交代,出了问题必须处理人,基层干部就成了"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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