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双双弃权,安理会通过决议,哈马斯拒不接受美国方案
联合国安理会通过最新的加沙决议,中俄为何双双选择了弃权?这份看似被安理会大部分成员认可的决议,留下了哪些隐患?为何哈马斯拒不接受呢?
当地时间11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就美国提出的加沙最新决议进行投票,最终13国投下赞成票,中国和俄罗斯选择弃权。这也意味着,安理会正式同意在加沙成立和平理事会并组建一支国际稳定部队。

那么,这样一份影响深远的决议,真的能给加沙带来和平吗?
在会议现场,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就提出了4点质疑,也基本反映了中俄共同的担忧。

第一,关键细节模糊。
这份决议要求成立加沙和平理事会、组建国际稳定部队,但是却连最基本的结构组成、职权范围、参与标准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有详细说明。
据联合国方面的消息,这支部队将不同于以往的"维和部队",它是独立于联合国体系之外组建的,将由美国牵头,可能参与的国家包括阿塞拜疆、埃及、印度尼西亚、卡塔尔、土耳其等等,人数可能高达2万人。
虽然中方说得很委婉,但是相信大部分人心中都会有这么一个疑问:
这样一支独立于联合国之外的多国部队联盟,在没有国际社会监督的情况下,如何能保证自己的公正性?它的组建标准是什么?由谁指挥?到了加沙地面,又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不偏袒以色列?

第二,决议"托管化"倾向明显,难以保障巴勒斯坦人的核心权利。
这份决议没有重申对"两国方案"的坚定承诺,甚至没有让巴勒斯坦人自主管理加沙,反而实质上是将加沙托管给了这个和平理事会。
从形式上看,这份决议违背了"巴人治巴"的原则,损害了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权利。从目标上看,决议仅仅是推动了当下的停火,如果无法实现"两国方案",那就无法长久地解决以色列与巴勒斯坦的矛盾冲突。
历史已经证明,仅仅是采用托管的形式,只会留下更加严重的隐患。距离我们最近的例子就是琉球,在日本二战战败后,琉球曾在1945年至1972年间托管给美国治理,但是美国却在1971年私自与日本签订《冲绳返还协定》,结果导致曾被日本侵略占领的琉球,反而又被日本吞并,导致琉球原住民至今连基本的民族权利都无法保证,琉球人从事实上被日本政府强行抹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