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闯红灯致一人被碾压身亡:太害怕就走了!判决来了:获刑二年六个月(2)

2024-08-15 13:33  搜狐

被告人周某描述了当天的事发经过:"我想走几步去对面买早点,那个阿姨她一下子就冲过来了,骑得很快,和我的左肩膀碰擦。之后我看见小轿车从她身上轧过去,当时我吓到了,我心里害怕,就走了。"

事发后,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周某在人行横道上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闯红灯通行,承担主要责任,被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承担次要责任,车辆驾驶员不承担责任。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晓洁表示,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是无法判断这样的突发情况的,机动车正好绿灯放行起步了,等到车主发现有一个人摔倒在车轮处时,车辆因为惯性,已经从被害人的身上碾压过去了。

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周某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然后还逃离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