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号起,除了戴头盔,电动车上路继续“3罚2扣”,两轮三轮都在内

2026-01-14 15:53  头条

电动车、三轮、四轮车是不少人的代步工具,更是很多人赖以生存的生产力工具,但由于不少车主不清楚相关交通法规、车辆存在不符合强制性国标等要求,不少地区目前也在针对电动车开展严查,从而规范相关车辆的使用安全。近日多地发布通告,从2026年2月起将执行管理新规,届时车主需要注意"3罚4禁"才不怕查。

广东汕头

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在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详细规范了电动车的登记、上路、停放等要求。

根据该条例第9条规定,车主需要在购车后30日内向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在完成注册并取得行驶证、悬挂号牌后,才能上道路行驶。

第15条规定,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遵守驾驶人年满16周岁、驾乘人员均佩戴好安全头盔、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得手离车把、不得牵引动物、酒后驾驶等规定。并且第20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电梯等场所充电停放。

安徽霍邱

根据此前当地发布的《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当地交管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违法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当地通告的部署,当地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底为集中攻坚阶段,不定期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行驶、停放等各个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查处。2026年2月-6月,当地将完善相关车辆的登记备案、教育惩戒机制,压缩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数量。

电动车、三轮、四轮车"3罚"

1、罚违反交规

电动车违反交规的行为一直以来都是不少地区交管部门查处的重点,例如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人员不按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等,一旦被查处到,将面临警告、罚款等一系列处罚。

2、罚违规改装

车主不能根据自身的用车需求对车辆进行改装加装,例如加装遮阳伞、车篷、雨篷等等配件,或者为了追求更强性能更换电池、电机、控制器、拆除限速器等等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加装,一旦被查将被交管部门要求复原车辆,否则将被扣车或者罚款。

3、罚乱停乱放

如果未在道路两旁未指定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在建筑物的公共区域,例如门厅、楼梯间等处停放充电,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部分地区对此类行为会进行处罚,处以警告、罚款或直接拖离现场的处罚。

电动车、三轮、四轮车"4禁"

1、禁止无证驾驶

电动车速度超过25km/h就属于机动车,按照规定必须持有相关准驾驾驶证才能合法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被处以200-2000元罚款,或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2、禁止无牌上路

同时,不论何种电动车,均需要在交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悬挂相关号牌才能在在道路上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无牌上路将被处以20-200元罚款,车辆属于机动车的驾驶证还将被记9分。

3、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

根据要求,速度在25km/h以下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人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上路,而速度超过25km/h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骑行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相关驾照才能上路行驶。如果不符合车辆驾驶要求,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到将被扣车。

4、禁止危险驾驶行为

车辆除了不能违反交规外,电动车也不得出现牵引动物或者推拉、拖拽载人载物等行为,以及酒驾醉驾、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等一系列危害道路安全的危险行为。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31条第3款的规定,违反将被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

综上所述,从2月份开始不少地区将对电动车、三四轮车采取管理新规,届时车主需要明确以上"3罚4禁",以免违规上路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