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大爷摸腿十几秒 用手机拍下证据

2025-01-23 11:02  头条

内蒙古呼和浩特,女生坐公交车的时候,旁边座位上的老大爷故意摸女生腿。女生吓得不知所措,冷静后用手机拍下证据,离开座位躲到一边。事后,女生把视频发到网上,提醒其他坐公交的女生要注意这个老汉。网友:都老掉牙了还干这事,放着爷爷不好好当,给你儿女丢人!

女生小秦住的地方,和上班的地方,都距离公交车站比较近,她每天都乘坐公交车通勤。

小秦是个善良又有点内向的女生,她乘车时尊老爱幼,经常把自己的座位让给老人和小孩。

当天,她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车,她感觉有些疲乏,找到座位后闭目养神。

公交车在途中的一个站点,呼啦啦下去了大部分乘客,接着又上来一批。

小秦旁边有个空位,一老大爷冲着这边过来,她往旁边靠了靠,给老大爷留出足够的空间。

老大爷毫不客气,颤颤巍巍的蹭过来,一下子坐到小秦旁边。

明明有足够大的空间,老大爷却紧靠小秦这边坐过来。

在别人看来,似乎是老大爷有些行动不便,不是故意,其实老大爷伪装的。

小秦开始也没在意,公交车是公共场所,她一直觉得大庭广众之下很安全。

但她还是往旁边又靠了靠,她另一边是一位大妈,大妈的体型比较胖,小秦实在没地方挪了。

老大爷还是有意无意的往她身上靠,小秦看了老大爷一眼,意思是让他不要老往这边挤。

老大爷故意眯起眼,用余光偷偷瞄着她,小秦心里特别不舒服,赶紧扭过头去不敢再看,尽量的躲避着。

她已经被挤得身体都侧到了一边,老大爷还是不住地往这边靠。

再有两站就该下车了,小秦闭上眼睛,头靠在后背椅上,尽量让自己放松紧绷的神经。

突然间,她下意识的觉着自己的大腿那里不对劲,动了一下腿,那种感觉没有了。

她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公交车上本就人比较多,免不了挤挤碰碰的。

结果,不一会腿那里再次出现那种感觉,小秦猛的睁开眼。

正是那位老大爷,鸡爪似的枯手正在摸她的腿,小秦一害怕,心里不由抖了个激灵。

小秦发现的时候,他的手还没来得及收回去。

她强忍着不适,拿出手机,装作刷手机的样子,随后拍下了证据。

老大爷见小秦没动,还以为是小姑娘害怕丢人不敢声张,手还不老实。

拍下证据后,小秦赶紧站起来离开座位,躲到了旁边。

小秦表示,从发现到拍下证据,老大爷的手在腿上摸了大约有十几秒。

小秦气的把视频发到了网上,看看这个老汉,都老的掉牙了还摸别人的腿,真不怕丢人。

发出来让大家好好看看,同时也提醒小姐妹们,坐公交车的时候一定提高警惕,注意这个老汉。

视频发布后,很多人留言谴责那位老大爷为老不尊。

做爷爷的年龄了,还在公共场合做出这么丢人的事来,视频让家人看到,老脸往哪搁?

但有人问女生,碰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喝止他,当面揭穿他不光彩的行为。

而女生反而先录视频发到网上,怀疑是为了流量。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如何认定?

1、老大爷故意摸女生腿的行为已构成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 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属于违法行为。

在本案中,老大爷违背女生意愿,故意触摸其腿部,构成了猥亵行为。

2、女生在冷静后,用手机拍下证据的行为是合法且明智的。

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采取合法手段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女生在遭遇猥亵时,没有当场与老大爷发生激烈冲突,而是通过拍摄视频固定证据。

为后续可能的维权或追究对方责任,提供有利的支持,这种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女生当时没有立即制止老大爷的行为,可能是出于害怕或不知所措。

然而,这并不应成为质疑她动机的理由。

3、女生将视频发到网上提醒其他女生,但需要注意传播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对他人权益造成不必要的侵害。

在网络上传播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如果女生传播的内容夸大或失实,导致老大爷的名誉受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首先可以肯定,女生的初衷是好的,在发布视频时,也已经对老大爷的面部特征进行了适当处理,因此,她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其隐私权。

女生发布的视频客观、真实,并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因此,其行为具有一定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