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推进地方附加税改革?新在哪,如何开征?(2)

2026-03-30 14:01  时代周报

从结构上看,它有三个关键特征:第一,不单独征收,而是以现有税种(如增值税)作为计税基础;第二,按一定比例加征,比如缴纳100元增值税,按10%的比例,需要再缴10元附加税;第三,收入主要归地方使用,通常用于教育、城市建设等公共服务。

林江指出,如今的改革是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相当于完成了一次大型整合。

"一税两费"要变成"一税",原因在于它们本来具有相似性。

目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税对象一致,均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此外,税基一致,均是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而地方附加税就是在既有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完成后,地方政府在一定幅度内设定附加税率,对同一税基再征收一部分税款,并将其作为地方收入使用。

"本质上,这是让地方政府在原本由中央主导的税收中,拥有更多自主权。"他说。

图源:图虫创意

这项改革的真正起点,可以追溯到2016年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推开。

当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后,地方失去了最重要的主体税种之一,财政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与此同时,受限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影响,地方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

为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增加地方自主财力,以及释放地方的财政自主权,去年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提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将"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这次《预算报告》明确了要求推动地方附加税改革,说明了当前财税改革的必要性,也是对去年《决定》的深化。"王雍君表示,如果改革能够按照既定目标施行,将能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为地方政府创建充足而稳定的收入来源。

从改革长远目标来看,王雍君表示,附加税并非只是一个让地方财政解困的权宜之计,它是一个经过长期战略考量后的决定,是旨在优化地方税体系的关键一环。

地方附加税允许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公平分享大型流动性税基(增值税等),以此为地方政府创建充足而稳定的收入来源,这在当前财政困难继续加剧的背景下尤其重要。

此外,地方附加税会赋予地方政府以必要的税收自主权,并以此为地方必要的支出和预算自主权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