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地方财政承压、税收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如何为地方政府建立更稳定的收入来源,成为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
《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报告》)近日公布,在提到今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时,要求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推动地方附加税改革等问题。
而在这一轮财税改革中,地方附加税被视为增强地方财政"造血能力"的重要抓手。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开征地方附加税是当前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缓解地方财政困难的一项举措,也是一项能为地方财政"造血"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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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制度层面来看,这项改革的意义不止于为地方财政"造血"。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地方附加税的开征能够让我国税制更简单、清晰,既方便征收管理,也有利于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释放地方自主权
为什么要推进地方附加税改革?那么就要首先回答,什么是地方附加税。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教授林江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所谓"地方附加税",并非是一个单独存在的新税种,而是一类依托于主体税而存在,并按照比例征收的税款。
"比如,我国自1985年起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即一税两费),是过去长期征收的附加型税以及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