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黎城县一名女子因和已婚男子产生感情纠葛,一时冲动当众砸毁他人门窗、车辆,还驾车三次撞击对方妻子的车辆,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毁。近日,黎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事发于2025年2月12日上午,蒋某因与有妇之夫柳某存在感情纠纷,心生不满后前往柳某家门口泄愤。她手持砖头,当场砸毁柳某家中的门窗玻璃,同时将柳某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汽车前后挡风玻璃、右前门车窗玻璃全部砸坏。
砸毁财物后,蒋某并未平息情绪,又驱车前往柳某的工作单位,打算继续找寻柳某。就在此时,柳某的妻子驾车抵达公司门口,蒋某见状,当即驾驶自己的车辆,朝着对方车身左侧连续撞击三次。
此次撞击直接导致柳某妻子额头受伤,对方车辆遭到损毁。经专业机构鉴定,被损毁的玻璃、车辆等财物损失价值3万多元。
案发后,蒋某在接到警方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作案经过。事后,蒋某主动向被害人一方进行赔付,累计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7万余元,顺利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审理后查明,蒋某因私人纠纷,故意损毁他人公私财物,涉案金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结合案件具体情节,法院考量到蒋某具备多项从轻处罚条件。其一,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二,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理。
同时,经司法行政机关评估,对蒋某适用缓刑不会对其居住地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综合全案事实、性质和情节,黎城县人民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案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