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曾犯受贿罪获刑 退休7年后被人社局撤销退休审批

2026-03-17 16:35  大象新闻

退休7年多后,曾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女子姜某被人社部门撤销退休审批。随后,她申请行政复议,当地政府维持了人社部门的决定。

3月17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对姜某诉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社局、崇川区政府撤销决定及行政复议一案,南通中院本月初作出二审宣判。在一审驳回姜某诉讼请求后,二审判决驳回姜某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姜某曾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依据有关规定,其刑期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不属于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时可计算的连续工龄;其服刑期间不应缴纳养老保险,不计算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