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40名,观威海9月11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简介:
9月11日,最高检察院发布一典型案例。
在"刘某甲故意伤害案"中,面对量刑不当的情况,检察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加强药物损伤结果专门审查,跟进补充鉴定。
二审抗诉后法院将刘某甲处6年6个月改判9年有期徒刑。
2020年刘某乙与同龄的刘某甲处朋友。
为控制女友,刘某甲哄骗胁迫女友长期服用"保健品",导致女友双侧股骨头坏死,精神重度抑郁症,曾多次试图自杀。
经鉴定"保健品"是地塞米松。
2023年一审判刘某甲6年6个月有期徒刑。
检察院抗诉,2024年二审改判9年有期徒刑。
我仅以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
1.男友以爱之名,行控制之实,哄骗胁迫女友长期服用所谓"保健品",导致女友致残。
真爱不能哄骗,把不是保健品的药品哄骗女友吃。
吃了女友虚胖,走不动道。
女友不吃,男友逼她走,关门殴打强迫吃。
哪有这样爱的男友?
加上女友软弱没有报警,经鉴定长期服用的不是保健品,是药品地塞米松,这是一种激素。
是药三分毒。
服药不能乱吃:
一是对症下药,有什么病吃什么药。没这方面病,吃了药添病。
二是按照药品说明或者按照医嘱服,不能超量。
长期大量超量服地塞米松这种激素,对身体及精神损害严重。
刘某乙之所以股骨头坏死,抑郁症严重,经鉴定就是服用"地塞米松"导致的。
刘某甲这哪里是对女友的爱?分明是害。
这是一种新型的故意伤害。
2.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甲判6年6个月有期徒刑,检察院为什么提起抗诉?
一审法院判决后,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检察院的抗诉的期限为10日。
判决没有生效。
过了10日的期限,没有上诉或者抗诉的,一审判决生效。
对被告人上诉,一般人理解。
对检察院抗诉,可能一般人不太理解,不知道检察院还有这个权限呢。
检察院既是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对法院判决量刑不当,或者程序违法,有权监督。
抗诉是检察院行使对法院监督权的一种形式。
此案检察院认为法院对刘某甲判刑"明显量刑不当",判轻了。
3.二审法院收到检察院抗诉后,为什么对刘某甲改判9年有期徒刑?
这是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尽管具有独立的审判权,对检方的抗诉不能不听。
经过审理,认为抗诉有道理的应当采纳。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分3个层次:
对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对致人死亡或者严重致残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刘某乙虽然致残,但致残等级尚不属于严重致残。
为此,二审法院仍然按照第2层次即重伤对其判刑。
只不过加重了刑罚,由一审6年6个月,延长2年6个月为9年有期徒刑,接近顶格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