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请客吃饭钱不够一路偷了8家店,已被刑拘

2024-10-14 17:56  头条

"装大了!"上海普陀,男子请前同事吃宵夜喝酒后,因身上的钱不够买单,一次性连续盗窃了8家商铺且每盗窃一家,男子就对着监控视频下跪磕头。但男子偷到钱准备去结账时却发现,前同事已经为其买单了。目前,该男子已经被刑拘!

男子李某原来是商场一家餐饮店的员工。李某离职后,在商场附近请前同事一起吃宵夜喝酒。

可一顿海吃海喝后,结果却发现自己手上的钱不够买单。为了避免出丑,李某借故离开并从商场顶楼爬进商场,后从顶楼开始盗窃至负二楼处。

可李某没想到的是,其回去结账时,其前男同事却己主动买了单。被盗商户次日回商场开店发现被盗后,立即调监控查看。结果却又被气笑了。

原来,李某每盗窃一家店后,都会现场对着监控摄像头,下跪磕头以表达对自己行为的歉意。

被盗商家纷纷报警处理后,民警很快就根据监控视频,将李某抓获归案。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

李某表示,其从商场顶楼往负二楼走,只要发现是用U型锁锁住玻璃门,且用手推开后又能钻进去的,其就会进去作案,总共盗窃了8家店铺。

目前,李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网友们评论称:"还挺讲究,每偷一家、跪一家!"、"一看就知道喝多了冲动作案的!现在后悔了吧?"、"有多大能耐做多大事!这下闹大了!"

也有网友说,商场打烊只用U型锁锁玻璃门的,都只留硬币和零钱在收银台的,即便李某先生偷了8家商铺,也不会偷到多少的钱!但事大了!

1、其实该网友的观点,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即如果盗窃价值不满2000-5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一般就只构成违法。公安机关只会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但是,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的,另当别论!

注意!多次并非仅仅是指三次以上,同时还有个时间限制。即必须是两年盗窃三次以上的,才属于法定多次盗窃,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由于李某一夜之间连续盗窃了8家商铺,属于法定的多次盗窃情节,故属于盗窃罪。

这就是公安机关刑拘李某主要原因所在。

3、只要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所得,不论是否挥霍一空,嫌疑人都有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义务。

刑法第64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换而言之,不论李某盗窃了多少钱,因其有多次盗窃情节,都要面临3年以下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且其盗窃所得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无论其是否拿去请客,其都有退赔给各被害人的义务。

4、最后,虽然李某是醉酒后一时冲动为之的,但醉酒为之从来都不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理由,因此,李某想以"醉酒"来为辩解,没有任何意义,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谅解以及认罪认罚,才是正确的选择!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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