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5起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典型案例,目的在于增强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就此表示,程序公正不仅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既要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又要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虽然最高检此次印发的是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方面的典型案例,但在当前一些地方的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出现趋利性执法的情况下,突出程序公正这一基本要求无疑对保护当事人合法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整个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的权责具有很强的广泛性。
之所以强调印发上述5起典型案例的延伸意义,很重要的原因是趋利性执法和趋利性审判往往都是以程序公正缺失发端。
有一句法律格言称:"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就是针对程序公正而言的。也就是说,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对一个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和司法判决,决定和裁判结果都必须首先确保程序上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使人感受到该决定形成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