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警猥亵案一审开庭,女孩勇敢出庭!对话家属(2)

2024-11-28 14:22  潇湘晨报

起诉书中的多次猥亵

和母亲得知的四次猥亵

虹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刘某涛对未满14周岁的梅子实施蹭、摸下体等猥亵行为,存在猥亵儿童犯罪事实。2015年8月、2018年11月、2021年3月,刘某涛多次对梅子进行猥亵行为,存在强制猥亵犯罪事实。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梅子及多名证人的证言,还有刘某涛自书承诺书等证据证实。

最早听到女儿梅子说其被刘某涛脱掉裤子亲下体,是在女儿11岁、正上五年级之际。那时李女士和刘某涛刚结婚不久,对刘某涛的印象是"非常正常、照顾人事无巨细",因而她想是不是刘某涛给女儿盖被子之类碰到了引起误会。但还是把女儿送去前夫家照顾。

2015年,满14周岁的女儿来李女士这里过暑假,猥亵再次发生。李女士和刘某涛当面对峙,"他又是跪,又是求,又是哭。女儿也跪下来求我。我错的就是,女儿跪下来没有多问一句。知道今年(2024年)年初,女儿才告诉我当时受到他的恐吓,如果我报警他就会杀了她和我。"这次刘某涛写下承诺书,其间提到"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进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

2018年,女儿回家帮李女士取衣服,再次发生。刘某涛在离婚协议书中称自己"某些事情做得太过。"李女士称,当时还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有着顾全心态,最后才意识到"狗改不了吃屎。"

2021年,李女士炒菜之际,在油烟机轰轰的声音里听到女儿房间里传来的尖叫。

2023年12月,李女士发现刘某涛拿走自己保险柜里的黄金首饰,梅子在现场维护母亲,"女儿当时就骂他畜生了,这么多年对她造成的伤害,他不感觉到愧疚,如今还欺负妈妈。刘某涛直接冲过来把我女儿摁在地上,说我今天就当着你的面强奸你,又怎么样?"梅子和李女士当即清醒,忍耐没有用处。她们前往派出所报警。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李女士女儿报被猥亵一案立案。

"我们是受害者,不是丢人者"

也是到今年七、八月份偶然和女儿一起睡觉,李女士才发现刘某涛持续多年造成的恐慌,让女儿已经长时间不敢关灯睡觉。

"她说我当时很怕,如果告诉我,我会不会选择保护弟弟或者不站在她那一边。又或者刘某涛判不了刑,被放出来后威胁我的安全,怎么办?"李女士如今对自己曾经的软弱和轻信深感自责,也接受一切指责,表示将为女儿维权到底。

"我用我常人的思想去剖析,觉得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一直在摇摆,没有给孩子足够的支撑,造成孩子不会坦诚地跟我讲,错过了最佳取证的时机。"李女士表示,如果受害者和家属还顾及名声,只会纵容施害者让其更加猖狂。"我们是受害者,不是丢人者。挂在耻辱墙上的,是他们。受侵犯的女孩,应该给予她们更多支持和鼓励。"

此次出庭,李女士原本担心梅子会承受不住,"她一提就哭,我觉得对她太残忍。"但梅子最后表示,自己将出庭直面,"我这么多年遭受的伤害,遭受的屈辱,他一直用各种方式恐吓我,我现在就想到庭上看看,到底法律会怎么审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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