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皖新闻讯遛狗不牵绳,闯祸要担责。11月24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就当庭调解了一起因未牵绳遛狗引发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大皖新闻记者11月28日上午了解到,被告李某(化名)带自家未牵绳的小狗外出遛弯时,小狗突然横穿马路。此时,原告刘某正驾驶二轮电动车正常行驶,因躲闪不及直接撞上小狗,导致刘某摔倒,两处骨折、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李某虽已支付刘某1万余元医疗费,但双方就误工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刘某遂诉至法院。

大皖新闻讯遛狗不牵绳,闯祸要担责。11月24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就当庭调解了一起因未牵绳遛狗引发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大皖新闻记者11月28日上午了解到,被告李某(化名)带自家未牵绳的小狗外出遛弯时,小狗突然横穿马路。此时,原告刘某正驾驶二轮电动车正常行驶,因躲闪不及直接撞上小狗,导致刘某摔倒,两处骨折、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李某虽已支付刘某1万余元医疗费,但双方就误工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刘某遂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