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深夜强行上门骚扰女租客 判赔100块

2024-09-30 09:54  头条

法院裁决,老李需向小管赔付医疗费 100 元--六旬老房东骚扰年轻女租客,宣称其"多次引诱",甚至深夜强行闯入?

在房东老李的请求下,年轻的上海女租客小管多次协助其进行智能手机的操作。未曾想,小管的善心却被老李曲解。老李觉得小管对自己有意,并把小管减少回复的举动当作冷淡对待。感觉被冷落的老李,多次通过微信指责小管,并要求在夜晚独自进入小管的房间查看房屋。无奈之下,小管只得搬离住处。

搬离所租的房子后,小管发现自己持续存在睡眠不佳、夜间不敢关灯、心悸等状况。于是前往某医院就诊。就诊记录表明,小管由于持续遭受房东骚扰,会感到紧张,总是觉得有敲门声。诊断结果是"抑郁发作"。身心受创的小管,将老李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数千元。

最终,法院判定,老李向小管赔偿医疗费 100 元。一审判决结束后,房东老李对判决结果不满提起上诉,此案件经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相当客观,尽管仅有 100 元。但确定了性质。那便是房东存在过错。女租客大概也并非为了钱吧?法律也捍卫了她的尊严。

100 元,着实奇葩,连误工费都不够,去法院的车费也不够,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吧!如此会纵容坏人继续为非作歹。

有人觉得,这类事情基本不牵涉法律范畴。女的若不喜欢直接拉黑搬走就行,不管是不是女的主动,男的都有追求他人和说自己想说的话的权利,除非是在女的明确警告且男的采用女的无法躲避的强制手段骚扰并且严重影响生活且屡教不改,才会涉及法律责任。这种日常交往的行为不论好坏对错都不涉及法律,法院不应受理,不然就是浪费公共资源。

俗话说年高有寿,年高有德。总有一些不知廉耻、无德的老坏人在社会上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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