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胎儿畸形终止妊娠,女子要求月子中心退3.5万预付费未果告上法庭

2025-04-05 09:40  互联网

2023年6月,陈某与某月子中心签订母婴专护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月子中心为陈某提供一对一服务套餐,服务期限为生产后30天。签署协议时,陈某向月子中心全额预支付了服务费3.5万元。

2023年8月中旬,陈某到某三甲医院住院,出院时某三甲医院向陈某出具诊断证明:胎儿畸形(先天性心脏病);中期妊娠;引产手术。因终止了妊娠,无法再接受某月子中心的服务,陈某遂要求某月子中心退还服务费,但某月子中心拖了一年仍未退还相关款项,陈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母婴专护服务协议并退还3.5万元服务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所签订的母婴专护服务协议中约定:正式预约入住前,客户因产妇或婴儿死亡或终止妊娠行为等事由,无法接受月子中心服务时,客户应出示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月子中心愿意解除合同,退还客户缴交的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费用时产生的银行扣缴费用部分由客户自行承担。上述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应当遵照履行。陈某依约向某月子中心支付服务费,某月子中心应依约向陈某提供服务。本案中,陈某依照医院诊断证明建议,终止了妊娠,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某月子中心应当退还陈某缴交的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故对陈某要求解除母婴专护服务协议并退还3.5万元服务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陈某与某月子中心解除服务协议,某月子中心向陈某退还服务费3.5万元。该案一审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