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IT之家此前报道,2025 年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了梁某与某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2025 年 6 月 29 日,原告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输入提示词询问某高校报考的相关信息时,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了该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
原告发现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不准确信息后,在对话中对人工智能进行了纠正和指责,生成式人工智能仍继续回复称该学院确实存在这一校区,并生成了对该争议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若生成内容有误将向用户提供 10 万元赔偿,并建议原告到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索赔。
后原告将某高校招生信息提供给生成式人工智能,此时人工智能认可生成了不准确信息。原告认为,人工智能生成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使其遭受侵害,并承诺对其进行赔偿,遂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9999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