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的一则判决引发全网热议。34岁男子李某通过媒人王某介绍,与26岁女子陈某相亲,见面三天便支付2万元彩礼及4000元媒人费,双方确立关系并开始同居。然而同居仅十天,李某就发现女友智力存在严重问题,最终得知陈某患有智力二级残疾。愤怒之下,李某将女方家和媒人双双告上法庭。

事情经过
2023年10月:李某与陈某相亲相识。
见面三天后:李某家支付2万元彩礼及4000元媒人费,双方确立关系并开始同居。
同居十天后:两人在船上发生争执,陈某将李某的眼镜和手机扔入长江,李某对陈某的智力状况产生严重怀疑。
次日:李某将陈某送回娘家,随后得知陈某患有智力二级残疾。
后续诉讼:李某先起诉女方家要求返还24000元,法院判决返还彩礼1万元并执行完毕;随后起诉媒人王某,要求全额退还4000元介绍费。

法院判决
2025年12月,涪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无资质个人,收取较高费用却未充分告知女方智力残疾情况,导致李某共同生活的意愿落空。
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相识仅三天、了解不深的情况下即支付大额财物并开始同居,自身也未能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依据公平原则及公序良俗,法院判决王某返还一半介绍费2000元。
这一判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媒人明知女方智力有问题还隐瞒,就该全额退款!"也有网友表示:"男方自己也有责任,刚认识三天就同居,太草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