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食堂"是由政府牵头组织在每个村建立的受群众监督的低消费公共食堂。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吃饭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不同地区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运营模式。比如淄博市部分地区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就餐,65至69岁的老人每人每餐只需支付1元,60至64岁的老人每餐则是2元。目前只是个别地区在试点推进,并非全国统一实施。

"一户"的认定
原则上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等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一宅"的面积标准
一般来说,人均面积为20-30平方米左右。如果一家人有5口人,那么宅基地的面积在100-150 平方米左右。不过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的标准,例如安徽省规定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