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1990年陈宝莲去参加"亚洲小姐"选美,但没选上。后来,她妈妈帮她签了电影合约,进了《灯草和尚》剧组那时她才17岁,还想着当明星,拿到剧本后,发现是三级片,当场就哭了。
有人说,蔡澜是监制,他对陈宝莲说:"合同签了,不拍就要赔钱。"陈宝莲没办法,只好答应。后来被贴上了"艳星"的标签,人生也变了。她最后29岁跳楼去世,大家觉得很可惜。
这次,蔡澜的助理杨翱说得很明白。他说,陈宝莲拍三级片时已经成年了,不存在"未成年被逼"的事。而且,《灯草和尚》的制作名单里也没有蔡澜的名字。蔡澜虽然是"大路电影"的创办人之一,但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他。杨翱还拿出了1991年香港的报道,说陈宝莲拍三级片时刚成年,她对工作也很认真。这些证据都能看出来,她不是被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