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术后引流管被遗留鼻腔14年 院方承认过错(2)

2026-04-30 13:54  头条

异物确认为手术遗留 院方承认过错

术后,王晓华及家属确认该异物就是 2012 年泪囊鼻腔吻合术中遗留的引流管残段。4 月 29 日,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向媒体回应,不否认事件真实性,认可引流管遗留与患者长期症状存在关联。

院方表示,愿意赔偿 2012 年首次手术及 2026 年取异物手术的全部医疗费用,在法律限额内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双方在具体金额上差距明显:家属提出包括医疗费、14 年精神损害及误工费在内共计15 万余元赔偿;院方认为部分诉求超出合理范围,双方仍在协商,当地卫健部门已介入协调。

医疗安全引关注 监管部门介入

事件曝光后引发广泛讨论。医疗专家表示,泪囊鼻腔吻合术属常规眼科手术,术后引流管应按规范取出或留置可降解材料,遗留不可降解异物 14 年极为罕见,反映术中操作与术后核查存在严重疏漏。

截至 4 月 30 日,涉事医院未公开手术记录复盘及内部处理结果,双方协商仍在进行。王晓华家属称,若协商无果将依法启动医疗损害诉讼,追究医院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