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销售涉嫌私收购车款跑路落网,4S店回应(3)

2024-12-27 13:34  网易

法律专家观点

针对此事,法律专家表示,女销售作为4S店的工作人员,在店内以4S店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收款等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使4S店声称未收到款项,也不能免除其责任。因为客户有理由相信女销售有代理权,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即4S店)承担。


此外,专家还指出,女销售能私收客户购车款,反映出4S店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4S店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并尽快提出解决方案,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网友热议

此事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转给个人心真大呀!"也有网友指责4S店耍赖:"直接起诉,一起诉一个准。"更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类似的遭遇:"我们这里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宝马店里的,收了一百多万,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