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女友穿裙出门强奸女友,为何赔11万换缓刑?

2025-08-15 13:29  头条

2025年8月12号,山西法院公布了起案子。说去年6月某天凌晨,男子阿华和同居的女友小花吵起来了,原因是小花晚上穿裙子出门。阿华把小花打了一顿,还强行发生了关系。后来小花趁他睡着了跑出去报警,身上还有多处伤。

警察找阿华谈话后,他去自首了。他家里赔了小花11万块钱,其中有6万4是之前给的彩礼抵的债。小花最后原谅了他,法院判他犯强奸罪,但因为认罪态度好给了缓刑。这事最近在网上议论挺多的。

小花和阿华是相亲认识的,订婚后一起住。那天凌晨两人因为衣服的事吵起来,小花气得离开住处。阿华找到她后又动手打人,后来拉着她回家又吵又扯,阿华把她拖到床上继续打骂。第二天凌晨小花偷偷跑去找房东报警,警察来了才结束。

打人过程中阿华还逼小花发生了两次关系。医院检查说她头皮和身上有多处挫伤,算轻微伤。阿华被抓后一直说自己是因为小花半夜穿裙子出去才冲动的,还说两人本来就是情侣。

赔偿的时候比较奇怪,彩礼钱直接算进去了。法律上这到底行不行?有人说用彩礼抵赔偿不太合适,毕竟那是两个人原本的婚约钱。小花虽然写了谅解书,但大家不知道她是迫于压力还是真心原谅。

这事引发讨论最多的是同居关系里的强奸怎么认定。有网友说既然已经订婚同居,阿华觉得小花穿裙子出去乱花钱或者乱交往,是不是可以理解?也有人说不管什么关系,强迫都违法。

还有人翻出以前的案例,说有些强奸案发生在夫妻之间,结果判得很轻。这次法院考虑到是未婚同居,会不会影响量刑标准?缓刑两年看起来惩罚不够重,特别是阿华还打了人。

网上有人说小花自己也有责任,不该半夜穿裙子出门。但也有很多人怼回去说,穿什么跟被强奸有啥关系。现在话题裙子不是借口在微博上被讨论好多次,好多女生分享自己被指责过穿着的遭遇。

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阿华确实在小花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法律里强奸罪不看双方关系,只要违背意愿就算。但现实中很多人包括受害者,都觉得未婚同居的性侵不好界定。

有律师解释说彩礼抵赔偿款没问题,因为双方自愿。但法律上婚约彩礼和人身伤害赔偿是两回事,这么做会不会让施暴者钻空子?比如以后有人拿钱买谅解是不是更容易?

小花接受赔偿后写了谅解书,但不清楚她今后过得咋样。有人担心她会不会因为家里需要钱才原谅阿华。毕竟6万彩礼原本是要退回去的,现在直接用来抵赔偿,可能省了不少麻烦。

类似案件里有的男的因为对方是女友被判轻,这次同样情况还是缓刑。有网友说法律对亲密关系里的暴力犯罪定罪太松了,应该统一标准。要是当时小花没谅解,判刑会不会更重?

最近法院在推家暴庇护所,但很多受害者不愿意报案。可能他们不知道权益,或者怕连累了家里。现在这件事让更多人开始关注未婚同居的保护条款,要不要把婚内强奸的概念扩展到未婚情侣?

总之这事到现在还没完全结束。阿华出来后还能不能和小花在一起?小花会不会后悔签谅解书?这些问题都没法立刻知道答案。但可以确定的是,关于男性暴力和着装指责的争论,还会持续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