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铁令!农村宅基地新规来了:城里人别想买房,农民权益有保障

2025-02-28 16:09  头条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同时也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使用,保障农民权益,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和住房。这一规定背后有着深刻的制度与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福利,具有身份属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转让。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等群体,由于不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因此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着多重政策考量。首先,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到农村购房建房,会挤压有限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甚至挤占农用地,威胁耕地红线。其次,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申请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独有的基本权利。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会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定权利,导致不公平现象。最后,农村宅基地制度在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主体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于法无据。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的出台并不意味着要完全限制农村房产的流转。中央一号文件同时指出,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鼓励盘活宅基地等农村闲置资源。但这一盘活利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切实做到改革于法有据。例如,可以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

此外,对于已退休的公职人员回乡建房的问题,政策也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如果已退休公职人员的户口仍在农村,或者其配偶为农村户口,则可以按照农村村民的标准申请宅基地建房。但若户口已迁出农村,则不能在农村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总的来说,中央一号文件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保护和农民权益保障的高度重视。通过严控农村房产交易,可以有效防止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失和滥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