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吉林省上调高龄津贴最低标准,新标准从2025年1月起执行。
调整后的高龄津补贴享受条件和标准
年龄满80周岁及以上,户籍为吉林省的老年人,不分男女,不分城乡,不分有无工作,皆可申请领取。
注意,年龄原则上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因特殊情况没有居民身份证的,才按照户籍登记的出生年月为准。
最低标准分三个档次:
80周岁-89周岁老年人每月最低50元,其中低保老年人每月最低100元;
90周岁-99周岁老年人每月最低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最低600元。
文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标准,允许高于上述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