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呆商标已被申请注册,流量背后的商标注册乱象引思考(2)

2026-01-13 13:29  头条

我国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诚实信用原则更是商标申请和使用的核心准则。商标的价值本在于使用,是生产经营者用以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而非囤积炒作的工具。从"呆呆"商标的注册情况来看,部分申请者与"呆呆"本人及团队并无任何关联,也未展现出在相关类别上使用商标的实际规划,其注册行为更像是对流量的"跟风蹭热点",试图通过囤积商标等待转让牟利,这类行为本质上属于恶意注册的范畴,也破坏了商标注册的正常秩序。

对于网红本人而言,商标被抢注也暗藏诸多风险。一旦他人成功注册相关商标并获得专用权,网红后续若想进行商业化布局,如推出周边产品、开设线下门店等,都可能面临商标侵权的纠纷,即便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法律途径维权,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以此次"呆呆"为例,其目前的商业变现仍集中在短视频广告领域,若未来计划拓展业务边界,已被注册的商标势必会成为阻碍,这也为网红群体敲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警钟:在流量爆发的初期,就应及时布局商标注册,保护自身的无形资产。

从行业监管角度来看,面对日益频繁的网红相关商标抢注行为,商标审查部门也需要不断提高审查质量,严格把控商标"准入关",对明显的恶意注册申请坚决予以驳回。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商标交易市场的监管,打击商标囤积、炒作、恶意转让等行为,维护商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对于市场主体而言,也应树立正确的商标意识,摒弃"蹭热点、赚快钱"的想法,将商标注册与自身的经营发展相结合,让商标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助力,而非投机的工具。

流量来得快,去得也可能快,而商标的价值却需要长期的使用和积累才能体现。"呆呆"商标被多方注册的现象,既是流量时代的缩影,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是网红个人、市场主体,还是监管部门,都应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内,找准自身的定位,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唯有如此,才能让商标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既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让流量转化为真正的商业价值,而非沦为商标炒作的筹码。